咕咕龙

萝丝的游戏 22 王太子

男孩的脸迅速涨得通红,他想都没想,一剑刺向萝丝的脖子,萝丝朝后退了几步——方才不该冲动行事,她如是想到,但话已出口,此时再道歉纯属多余。不过,她肯定有办法说服他,用一些这类小贵族能听懂的方式。

 

男孩步步紧逼,萝丝一直退到了巷子深处,她的诱敌之术使得很巧妙,每次都让他的剑堪堪从身前划过,却始终不能伤她分毫。男孩越来越心急,一步又一步,被萝丝引诱到了一处阴暗、狭窄又僻静的角落。这儿一个人也没有,刚才那个被男孩用剑指着的女人早就逃得无影无踪,如果她够聪明,她不会对任何人提起今天发生过的一切。而且只要再绕几步路,就能到她的住所,她完全可以“邀请”这个小贵族去她房间里好好“谈谈”。

 

这时另一个念头从她脑袋里升起。刚才离得有点远她还没注意到,现在她离这男孩这么近,她还是发现这个男孩和她从前看到的本地贵族不太一样,他整个人都闪闪发光,远不如罗柏、席恩和琼恩那么朴素。他身上有让她禁不住心动的东西。当然,这不是说男孩那对深邃的碧眼、那头漂亮的金色发卷以及对小女孩而言高大英挺又强壮的身躯对她来说有什么异性的魅力,男孩噘着嘴的傲慢样也令她反感,但她顺着他的金发看到了他金色宽领带和高贵的天鹅绒衣领。一想到自己被困在临冬城的最大阻碍,萝丝难免进一步注意到他的银松鼠皮外套、带着大毛领的黑貂皮斗篷、套在丝绸衬衣外面的金丝绒毛衣、毛衣上的宝石胸针、脚上的金扣鞋子,当然还有那柄嵌着金狮头的剑——狮头肯定是纯金的,看起来和提利昂送的金项链上的狮头一模一样——这些全都值不少钱。她立刻意识到这男孩并不是她最初猜测的什么无足轻重的小贵族,他很可能是和昨晚那个提利昂大人一起来的、临冬城的尊贵客人之一。多可怕!她惹上大麻烦了。

 

不过这份惊恐并没多真心实意地传递到她心里,她正想着更要紧的事。她暗暗盘算着怎么才能把他这身值钱的东西弄到手。不错,如果她没做好万全的打算,即使她没有抢他的东西,就凭刚才那一声讽刺,她也活不了多久;但如果她干得巧妙,她能拿到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后全身而退——当然,她不要这些带着家族标记的衣服,她可以取下那些金制的扣子、宝石胸针以及那把了不起的剑。此外据她推断,男孩把自己打扮得像个高级骑士,他的手臂上一定还套着金镯,外套下一定藏着缀了宝石的金项圈。只要找个贪财的金匠把它们拆解了,再买个好价钱,这男孩将成为她来到临冬城之后最大的转机。那该怎么行动呢?是干脆把他杀掉,还是跟他讲讲道理,让他自愿把他自己扒光?老实说,她最不擅长的就是同人家讲道理。

 

她愿意先试着采用折中的办法,愿意给这男孩一次活命的机会,她觉得最好不要一开始就把事情做得太绝,毕竟她并非这个世界的主人。她希望能给自己找条后路,别让整件事毫无回转的余地。

 

首先得把他制住,像他这样的男孩没法沉住气,会答应在这儿脱掉衣服,褪下那身金光闪闪的首饰,她也不想把事办得这么不体面。她得把他带到她房里去,再把他捆起来,如此这般他才会肯思考一下自己的处境,乖乖地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妙的是,他年纪这么轻,穿得这么体面,却没带一个扈从,脸上还带着被打的红印,他的身份如此微妙,其他人不一定会马上来找他,即使要找他,一时半会也想不到要到这个肮脏的地方来——这便是她可以把握的机会。

 

此外时间也合适,再过两小时,避冬镇会有一辆车往外面运萝卜,她只要坐上这辆车,到国王大道和白刃河交汇的地方,从那儿汇聚的商队里弄一匹马,再沿着白刃河去白港,就能坐船去任何她感兴趣的地方——尽管那位神灵没再做进一步指示,不过老留在这儿她肯定找不到下一位能让她能力飙升的神祗之子了。

 

萝丝一边思考,一边继续把男孩往更深处引诱。男孩追赶她的同时,嘴里骂着各式各样的粗话,有些即使是最粗野的农夫也说不出口。萝丝对此一点儿也不吃惊,这些贵族的肮脏之处,又哪里仅是骂几句脏话呢?

 

——到了。她没再后退,稍微一矮身就躲过了男孩的剑尖,接着她抓住他的手腕,把它狠狠地往石墙上一磕,同时用胳膊勒住了他的喉咙,没让他尖叫出来。那把剑掉在地上,发出“哐啷”一响。她一脚踢开了自家的房门,把男孩拖进去,顺手拿了块布堵住了他的嘴,再把他重重地扔在地上。趁他还没回过神,她又赶紧出门把那柄剑捡了回来,这才把门关上,点起了灯。

 

“欢迎光临。”她假惺惺地说,男孩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冲到门口想跑,又被她拖回来,顺手拿了跟绑米袋的绳子把他捆起来,又绑在了椅子上。

 

萝丝打算用迂回的方式先问问他的身份,估算一下风险和收益。如果他识相一点,她可以不那么粗暴。但男孩的性子实在是有点野,他拼命挣扎着,她费了好大功夫也不能阻止他带着那张破椅子在房子里乱蹦,由于她暂时还不想揍他,老想着也许还有道理可讲,这就让他抓住了机会。最后他被自己的腿绊倒,“扑通”一声摔倒在地,身体又被椅子固定住,整个人好像一支被折断了的弓。

 

“呜呜,”他喘着气说,左脸贴在地上,一边用舌头往外顶嘴里的破布,一边用力踢蹬着双腿,椅子吱嘎作响,眼看就要散架了。萝丝刚想把他按住他就从椅子上挣脱了,毕竟用来绑米袋的绳子实在太烂了。他再次在房间里蹦来蹦去,企图蹦到门边去,活像一只大跳虾。萝丝实在忍无可忍,只好在他那张漂亮的脸轻轻地来了一下,打得他一下就软踏踏地倒在地上。

 

“妈的,”他吐出破布气咻咻地说,“你这老女人,你想干什么?”

 

萝丝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别为了这点小事动怒——她总算了解到为什么刚才这男孩的两颊那么通红了,他确实有点惹怒人的本事。

 

“小子,”她揪住他的衣领,捡起他的剑搁在他脖子上,“要是你再敢哇哇乱叫,我就宰了你。”

 

他明显瑟缩了一下,紧接着又挺起胸膛,鼓起勇气说:“你不敢——你知道我是谁?”

 

“你最好谨慎点,孩子。”她威胁说,“我知道你不是临冬城的人,要是我现在杀了你,把你扔去喂狼,你说他们最少要花多长时间找到你的尸体?三个月还是半年?”

 

这男孩又颤抖了一下,不过他没有萝丝想象的那么识时务。“你不敢,”他胆怯地往她身上看了一眼,像是说服自己这女人没什么好怕,“看你这身破衣烂衫,就知道你是个十足的穷鬼;你也认不出这个——”他低头用下巴示意她看他的外衣上绣的一面华丽无比的盾牌。萝丝把他扯到蜡烛前面仔细一看,才发现这盾牌被分为左右两半,一边是带着宝冠的雄鹿,一边是怒吼的雄狮,这狮子跟他剑上那头狮子以及提利昂送的项链上那头一模一样。但更重要的是那头雄鹿,它头上戴的不是普通贵族佩戴的环形小王冠,而是更高等更精美的黄金大王冠,这说明眼前的男孩很有可能是王室成员——但是,为什么这盾牌会被一分为二呢?那狮子是他母亲那边的标志吗?

 

“——这证明你不是什么淑女,”他在她耳旁聒噪,“你根本没接受过任何淑女教育,你认不出任何纹章,没有一点儿规矩,卑微又低贱,你要是我的侍女,你的脸早被我的侍从打烂了。”似乎是感应到萝丝的气势逐渐减弱,男孩认为她害怕了,他自以为若是抬出自己的身份,这老女人将会无可奈何地把他放了,并且还会匍匐在他的脚底舔他的鞋子。他当然不会接受她的道歉,她死定了。

 

“快把我松开,你这该死的婊□子,瞧你这幅狗样,”他越发得意洋洋,浑然不知死期将至,“我可是维斯特洛的王太子,要让我妈妈知道你怎么对我,她准会让魔山把你的脑袋捏爆。”萝丝没等他再说,立即用胳膊勒住他的脖子:“要是你没机会告诉她呢?”男孩的眼睛再次惊恐地瞪大了。

 

没有谈判的余地了,她心中暗想,也许她威胁不了这男孩了,她早知道自己在谈判上没什么天分,之前她就差点被琼恩·雪诺占了上风。事到如今只能杀了他,还要找个地方把他的尸体藏起来,然后赶快逃跑。她真是无比后悔当时多看了这该死的小子一眼,又多说了句不该说的话。

 

不过那也没什么,大不了还是一死。她把剑往男孩脖子上贴过去,只要一下,这男孩就永远没机会口吐狂言。现在他总算了解到自己的处境了,吓得浑身颤抖。

 

“……饶了我,”他害怕极了,萝丝感到手里一重,原来他吓得瘫软了,这让萝丝感到又有了一线生机,就使劲揪住他的衣服,一边把剑往他脖子那儿送,男孩用力向后仰去,泪珠从他的眼睛里滚出来,又被细密的睫毛打碎了,在烛光下盈盈闪光。“……别伤害我,求你了。”他带着哭腔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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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地进村,打枪地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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